“党外人士”这一称谓,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出来的。1940年3月6日,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指示《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》中,首次使用“党外人士”的称谓,指出要“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,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,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”。
抗日战争时期,除使用“党外人士”的称谓,还使用“民主人士”、“爱国人士”和“爱国民主人士”等称谓。到解放战争时期,则更多使用的是“民主人士”的称谓。
新中国成立后,有许多非中共的社会各界人士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中任职。1951年6月16日,中央统战部在答复西北局统战部关于“民主人士”的定义问题时,明确指出:“‘民主人士’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(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)的一种政治称号,一般的说‘民主人士’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:(一)解放前多少参加过人民民主运动(包括起义在内)或在解放前采取善意中立态度而在解放后参加人民民主活动。(二)在中间阶层或民主党派中有一定的代表性。”
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随着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重心的转移,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。“民主人士”、“爱国人士”、“爱国民主人士”等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称谓,在中央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一般不再使用,对中共以外社会各界人士的称谓,通常使用“党外人士”。但党外人士到底具体指哪些人,却没有明确的界定。
2005年12月15日,中央统战部下发了《<关于规范使用统一战线工作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意见>的通知》,对“党外人士”的称谓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,指出“党外人士”是“特指中共党员以外的人士,是对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统称”。目前,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。(摘自《统一战线的100个由来》 来源: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)
(资料来源: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.12.17)